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》,化工学院严格按文件选拔要求,将选拔工作做到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、公开公正、保证质量。通过班级推学院审核,经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分析2032班:王 晶、李 娜
化工2031班:周 源
化工2032班:孙家保
环控2031班:李增杰
环控2032班:景小蓉
公示日期:20232年2月21日--2023年2月25日
在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向我院领导进行书面或者电话联系方式检举!
化工学院院长 石生益 13809383657
化工学院党支部副书记 张 宏 15101944441
化工学院
2023年2月 21日